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安排以及《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字〔2024〕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免名额分配
根据“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布的指标,我校2025年度推免总名额为665个,其中普通推免名额646个,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19个。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各学院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如各学院有未完成的推荐指标,原则上由学校收回统筹分配。
二、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思想品德考核。各学院在审核推荐过程中,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2024年9月5日—9月7日,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及本学院实施细则,进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遴选范围控制在本专业综合测评成绩30%以内。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学院提交申请及佐证材料,并按学院要求参加专家审核小组答辩。学院严格按照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情况和专业推免名额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
(三)各学院于9月8日起将遴选范围内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院官网公示3日,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不公示者推荐无效。9月10日24时前将公示网站截图发送至邮箱hbuzsb@163.com。
(四)9月11日中午12时前各学院将《河北大学2025年推免生综合测评排名证明一览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河北大学xx学院2025年推免生人选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需学生确认签字,填表说明见附件4)等材料报送教务处招生管理科(主楼60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hbuzsb@163.com。所有材料须由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负责人和具体实施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9月12日起学校对拟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六)经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七)“2025年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由校团委负责遴选工作。
三、咨询申诉渠道
推免工作联系电话:5079698。
纪委监督联系电话:5079650。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
附件1:河北大学2025年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2:河北大学2025年推免生综合测评排名证明一览表
附件3:河北大学xx学院2025年推免生人选汇总表
附件4:汇总表中相关字段填写说明
附件5: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